隐私政策

    最后修改日期: 2025年12月1日

    生效日期: 2025年12月1日

    CROBO Corp.(以下简称「公司」)遵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并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致力于保护用户权益。公司通过本隐私政策告知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使用,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了哪些措施。

    第1条(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及使用目的)

    1. 公司为提供服务收集以下最少量的个人信息。
      • 必填项目(注册时):
        • 电子邮箱:会员识别、登录、通知发送、客户咨询回复
        • (使用Google等外部认证服务时)该服务提供的用户识别信息、个人资料名称、个人资料照片URL
      • 必填项目(注册四柱档案时):
        • 昵称:服务内档案识别
        • 出生日期时间:四柱分析及相关服务提供
        • 性别:提高四柱分析准确性及相关服务提供
        • (分析合性时)对方的昵称、出生日期时间、性别、关系:合性分析及相关服务提供
      • 自动收集项目:
        • 服务使用记录(登录记录、AI对话记录、提问次数、最后提问日期等):服务改进、统计分析、防止滥用
        • 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确保服务稳定性、防止欺诈使用
      • 使用付费服务时:
        • 支付信息(信用卡信息、账户信息等):通过支付代理公司处理,公司不直接存储。
        • 订单信息、订阅信息:提供和管理付费服务
      • 使用推荐计划时:
        • 推荐码:确认推荐关系及发放奖励
        • 推荐/被推荐记录:推荐计划运营及奖励管理
    2. 公司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 履行服务提供合同及结算服务费用:提供内容、购买及支付费用、身份验证等
      • 会员管理:会员服务使用的身份确认、个人识别、防止不良会员的不正当使用和未授权使用、确认注册意向、年龄验证、处理投诉等民愿处理、传达通知事项
      • 新服务开发及营销广告利用:新服务开发及定制服务提供、根据统计特征提供服务和发布广告、确认服务有效性、了解访问频率、会员服务使用统计
      • AI模型性能改进:为开发新AI命理师、提高对话质量等服务改进的研究目的,将个人信息(出生日期、性别、对话记录等)安全地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后使用。

    第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留期限)

    1. 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留和使用期限内,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的保留和使用期限内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
    2. 各类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留期限如下。
      • 会员注册和管理:至会员退出。但以下情况例外保留。
        1. 为防止不良会员重新注册,会员退出后30天内保留电子邮箱等最少量识别信息
        2. 根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与合同、支付、纠纷处理相关的记录保留3-5年
        3.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查或因服务使用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算等需要时,保留至该事由结束
      • 四柱档案信息及AI对话记录:
        1. 会员退出时,所有对话记录和档案信息将立即销毁。
        2. 免费方案(基础版)会员的对话记录自最后一次对话之日起保留60天后自动销毁。
        3. 付费方案会员的对话记录在订阅期间无限期保留。
        4. 付费方案到期后,为便于日后重新订阅时恢复,将从到期日起单独保留180天后销毁。在此期间,该对话记录不会在服务中显示。
        5. 为服务改进和AI模型性能研究,对话记录等可能以完全去除可识别个人的所有信息(电子邮箱、昵称、姓名等)且无法恢复的去标识化数据形式使用。
      • 推荐计划相关信息:
        1. 推荐码及推荐/被推荐记录在推荐计划运营期间保留,会员退出时一并销毁。

    第3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 公司仅在第1条(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及使用目的)所述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仅在信息主体同意、法律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2. 公司目前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如今后有此需要,将明示接收方、提供目的、提供项目、保留及使用期限等,征求信息主体的同意。

    第4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1. 公司为顺利处理个人信息业务,可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如下。
      • 支付代理及身份验证: PortOne株式会社
        (实际支付根据用户选择的支付方式通过KG Inicis等PG公司处理。)
      • 云服务器运营及数据存储: Google Cloud Platform (GCP)
      • 客户支持及咨询回复: hello@solzigi.com
    2. 公司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在合同书等文件中明示禁止处理委托业务目的以外的个人信息、技术性管理性保护措施、再委托限制、对受托方的管理监督、损害赔偿等责任相关事项,并监督受托方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
    3. 如委托业务内容或受托方发生变更,将通过本隐私政策及时公开。

    第5条(信息主体与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1.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公司行使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等权利。
    2. 根据第1款行使权利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公司提出,公司将立即采取措施。
    3. 根据第1款行使权利可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等代理人进行。此时需提交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附表第11号格式的委托书。
    4. 查阅及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的请求可能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第4款、第37条第2款受到限制。
    5. 如其他法律规定该个人信息为收集对象,则不能请求删除该个人信息。
    6. 公司在收到根据信息主体权利提出的查阅请求、更正删除请求、停止处理请求时,确认请求者是否为本人或正当代理人。

    第6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1. 公司在个人信息保留期限届满、处理目的达成等个人信息变得不必要时,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
    2. 虽然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期限已届满或处理目的已达成,但根据其他法律规定需继续保留个人信息时,将该个人信息移至单独的数据库(DB)或存放于不同的存储位置保存。
    3. 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和方法如下。
      1. 销毁程序:公司选定销毁事由发生的个人信息,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后销毁个人信息。
      2. 销毁方法:以电子文件形式记录保存的个人信息使用技术方法删除使其无法重现,以纸质文件形式记录保存的个人信息使用碎纸机粉碎或焚烧销毁。

    第7条(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相关事项)

    1. 公司使用存储使用信息并随时调用的「Cookie」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2. Cookie是运营网站的服务器(http)发送到用户计算机浏览器的少量信息,也可能存储在用户PC的硬盘中。
      1. Cookie使用目的:通过了解用户访问的各服务和网站的访问及使用形态、热门搜索词、安全访问与否等,为用户提供最优化的信息。
      2. Cookie的安装运营及拒绝:可通过网络浏览器顶部的工具 > Internet选项 > 隐私菜单的选项设置拒绝存储Cookie。
      3. 如拒绝存储Cookie,可能难以使用定制服务。

    第8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1. 管理性措施:制定执行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员工培训等
    2. 技术性措施: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的访问权限管理、安装访问控制系统、加密唯一识别信息、安装安全程序
    3. 物理性措施:计算机室、资料保管室等的访问控制

    第9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1. 公司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全面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处理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及损害救济等。
      • 姓名:HANSUNG LEE
      • 职位:经理
      • 联系方式:+82-2-849-9901, hello@solzigi.com

      ※ 连接至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

    2. 信息主体可就使用公司服务(或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咨询、投诉处理、损害救济等事项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负责部门。公司将及时回复并处理信息主体的咨询。

    第10条(权益侵害救济方法)

    信息主体可就个人信息侵害向以下机构咨询损害救济、咨询等事宜。(以下机构与公司是独立的机构,如对公司自身的个人信息投诉处理、损害救济结果不满意,或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联系)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 管辖业务:个人信息侵害事实举报、咨询申请
      • 网站:privacy.kisa.or.kr
      • 电话:(无区号)118
      • 地址:(58324) 全罗南道罗州市振兴路9(碧嘉蓝洞301-2)3楼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管辖业务:个人信息纠纷调解申请、集体纠纷调解(民事解决)
      • 网站:www.kopico.go.kr
      • 电话:(无区号)1833-6972
      • 地址:(03171) 首尔特别市�的路区世宗大路209 政府首尔大楼12楼
    •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无区号)1301 (cid@spo.go.kr)
    • 警察厅网络安全守护队:(无区号)182 (cyberbureau.police.go.kr)

    第11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2025年12月1日起适用。如因法律及政策变更需要添加、删除及修正内容,将在变更事项实施7天前通过公告进行通知。


    [CROBO Corp. 信息]

    • 公司名称: CROBO Corp.
    • 代表: JUNGYONG KANG
    • 营业执照号: 769-87-01147
    • 通信销售业申报号: 제2019-서울금천-1432호
    • 地址: B2F B202, 225 Gasan Digital 1-ro, Geumcheon-gu, Seoul, Korea
    • 客服邮箱: hello@solzigi.com
    • 客服电话: +82-2-849-9901